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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长丰县志·佛教》

时间:2013-09-26 17:21   来源:未知   作者:admin
    卷二十一 社会    第二章 宗教    第三节 佛教
   
    建国前,县境的寺庙庵堂星罗棋布,最多的一个乡有四座较大的寺庙(庵),最少的也有两座。仅庄墓一个农村集镇就有南头的雪花庵北头的桥神庙。一般的庙、庵都有僧尼20多人,最少的也有一至二人。佛教活动非常盛行。县境汉人一般都信佛。每逢定期的庙会,不少人到庙里进香。除此之外没有其它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约束。较大的自然村一般都有一座小土地庙。
  
    民国年间,军阀混战,古寺庙年久失修,陆续坍塌,残存的廖廖无几。建国后大都经修缮作为校舍等其它公共用房,佛教活动基本绝迹。只有曹庵还有尼僧二人,已停止佛事活动,早年靠在曹庵集上经营小摊贩为生,后由民政部门每人每月供给生活费25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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